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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研究生面授考勤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4/5/18 文章来源: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6745

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

     在职研究生面授考勤管理办法

 

 

    为维护课堂秩序,促进学员学习,保证教学效果,特制订本办法。

    学员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参加面授,并进行考勤。班级考勤由班主任负责,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责对考勤情况随时督查。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授者,须持单位证明向班主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假1天以上报中心分管领导批准,且不能参加正考。凡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处理。一学期旷课累计达总课时的1/2时,责令其退学退学时所交学杂费不退

    一门课面授出满勤为12分,每半天2分,出勤数不够6分,取消参加该门课程正式考试的资格,参加异地补考。

    四、学员必须准时到达上课教室,不准迟到、早退。开始上课15分钟后进入教室的为迟到一次,下课前15分钟及以上离开教室的为早退一次。迟到早退累积2次算缺勤1次。

    五、考勤以半天为单位,分别采用点名、本人签到等不同方式进行,上下午各一次。考勤由学员本人如实填写,不得代签。考勤情况每天由班主任留存一份,一门课面授结束,班主任汇总该门课考勤和请假情况报中心备案。学员在校期间请假、旷课等情况供考试记分及毕业考核时参考并均记入本人毕业档案

    六、本办法自2010 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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