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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7/11/15 文章来源: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3443

        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是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由长沙市教育局主管的一所院校,创办于1995年(湘教函[1995]94)。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烈士公园旁,是一所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府。学院下设有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现代远程(网络)教育中心、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中心、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教学科研中心。集多媒体微机室、数码高档语音室于一体,现有教职员工89人,开设了60多个专、本科专业,在册学生35860多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200多人。自创办以来,学院先后为国家培养和造就了10多万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知识,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能够驾驭复杂局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实践人才,并且连续十四年被省、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评为先进单位。 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高[2001]6号)文件以及中共湖南省委、省教育厅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而设置的一个走高层次、精品化路线,专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培养跨学科、复合型、务实型综合管理人才的教育基地。 联合办学单位介绍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学校。 学校由原吉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大学合并组建成新的吉林大学,下设44个学院6个校区7个校园,在校学生9万多人,在校正副教授6599人。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39人(其中双聘29人),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7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0人,“千人计划”入选者41人,“万人计划”入选者17人,国家级教学名师9人,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首席专家5人,国家“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6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5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2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9人,吉林省“长白山学者”入选93人。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有本科专业12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9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4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2个;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覆盖17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项目47个。11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其中2个学科排名进入全球前1‰。 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工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学校设有20个教学院,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6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8个本科专业。现有专任教师1062人,正副教授500多人,具有博士学位的近300人,硕士学位的500多人。教师中有“楚天学者”“彩虹学者”“磁湖学者”等特聘教授30人,湖北名师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1人,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16人,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11人;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7人,省跨世纪学术骨干8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有突出贡献专家12人,曾宪梓教育基金奖获得者5人。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报名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二)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3年以上(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非政府管理机构人员和科教人员。(三) 因专业不同,各专业的报名条件、要求不同、请报考者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考试招生政策与要求进行报考,报考者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果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考生资格审查表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二、院校、专业目录、学制与培养方向: 颁证 学校 类 别 学制 /年 备 注 吉 林 大 学 在职 人员 攻读 硕士 学位 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方向 公共行政管理 社会保障管理 公共安全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公共经济管理 教育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 工商行政与市场监督管理 电子政务与政府信息管理 城乡社区发展与社会保障 社会团体管理等方向。 3 一、学员须参加全国统考达到吉林大学录取分数线并通过面试者,择优录取。 二、如学员自身原因(未按时听课或毕业论文未通过),造成证书不能颁发,所交的一切学杂费不退。 工商管理硕士(MBA) 培养方向 投资经济与管理 战略与经营管理 企业运营管理 财务管理 会计与投资管理 国际商务与金融管理 项目管理 信息管理与电子商务 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等方向。 3 软件工程硕士(MSE) 培养方向 电子政务管理 公共管理 电子商务信息化 IT项目管理 法律事务信息管理 电力信息化 现代教育工程 经营信息管理工程 软件工程 建筑工程技术 金融 信息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信息工程 人口发展与妇儿保健等。 3 建筑与土木工程硕士培养方向 工业与民用建筑 道路与桥梁工程 测绘工程 建筑设计 工程力学 工程管理 结构工程 施工技术 市政工程 岩土工程 装饰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交通与运输工程 环境工程 房地产策划 城市规划与管理 工程造价 土木工程建造新技术等方向。 3 公共卫生硕士(MPH)培养方向 卫生事业管理 疾病预防与控制 卫生执法与监督 食品药品安全 妇儿保健与人口健康 社区卫生与健康促进 卫生检验检疫 临床评价与决策 环境医学与职业卫生等方向。 3 农业推广硕士(MAE)培养方向 农村经济研究 食品加工与安全 农业科技研究 农业信息化 农业机械化 养殖管理 作物种植 植物保护 农业资源利用 园林技术 园艺技术 新农村建设等方向。 3 法律硕士培养方向 国际经济法学 民商法学 经济法学 刑法学 宪法与行政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金融法学 保险法学 知识产权法等方向。 

         三、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不经现场确认者,网上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底和10月初(具体时间请登陆“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 http://www.0731edu.cn 网站查询),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份(具体时间请登陆“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 http://www.0731edu.cn 网站查询)。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 吉林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9.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主办院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10.考生应在12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11.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笔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全国统考),时间为12月30日前(具体时间请登陆“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http://www.0731edu.cn网站查询)。 (二)复试(面试、专业考试)由主办院校自行组织,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请登陆“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http://www.0731edu.cn 网站查询。

        五、资格审查 初试(笔试)考试成绩公布后(预计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在2月中下旬),达到主办院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考资格审查表》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复试期间(预计在3月中旬)交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主办院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六、录 取 按照教育部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主办院校的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统考分数线)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凭录取通知书至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报到、学习。

        七、学杂费标准:见《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硕士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表。

        八、证书授予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参加全国统考达到吉林大学录取分数线录取后,在规定年限之内修完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吉林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教育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颁发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二)申请人必须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与学士学位证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如跨学科申请,请参照专业目录,或咨询我院。

        二、报名程序 网报时间:5月30日前(具体时间请登陆“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http://www.0731edu.cn 网站查询)。 现场确认:初审:完成网上报名之后,按规定时间到主办院校现场初审,初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 (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鉴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二)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最后学历证明。 (三)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项目批准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现场确认时间:7月份(具体时间请登陆“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http://www.0731edu.cn 网站查询)。 (五)学校复审:完成初审后,持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初审证明及资格审查表,至主办院校研究生院复审。复审时,须现场确认个人信息,采集本人图像和指纹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资格复审通过者,将在9月份前收到主办院校的通知,按规定时间入学、缴纳学费。

        三、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目录(方向)、学校与学制 颁证学校 类 别 学制/年 备注 吉林 大 学 同等 学力 申请 硕士 学位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一、课程学习期限为一年半,论文阶段一年半。 二、学员须参加全国统考综合考试和全国统考外国语水平考试,择优录取。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3 金融学 3 民商法 3 刑法 3 基础医学 3 护理学 3 湖北 师 范 大 学 同等 学力 申请 硕士 学位 中国语言文学培养方向: 汉语言文字学 中国古代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 文艺学等方向。 3 数学(息计算与智能系统)培养方向: 数字减灾 智慧应急统计 共网络安全 财税精算 金融数据分析 轨道交通信号安全等方向。 3 统计学培养方向:数据分析 风险管理与精算 计量经济应用 统计等方向。 3 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培养方向: 学前教育学 高等教育学 初等教育学 现代教育技术 课程与教学论 思想政治 教育史 语文教育 数学教育 英语教育 音乐教育 美术教育 书法教育等方向。 3 应用经济学培养方向: 国民经济学(国民经济发展) 金融工程 区域经济学(城市与区域经济) 产业经济学(现代流通经济) 国际贸易学(全球化与跨国经营) 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本与劳动就业)数量经济学(数量经济与计算经济) 统计学(经济统计与评价)城市经济学(城市经济与城市发展)等方向。 

          四、课程学习、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申请人在修完学位授予单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1.5年)并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之后,提交学位论文答辩(1.5年),论文答辩合格,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教育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分别由吉林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五、全程学费与申请学位费用 在职人员申请学位费用包括学位课程学习,论文指导、评阅与答辩,学位审核及管理等费用见《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硕士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表。

          六、其它事项 (一)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二)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三)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地址及电话 长沙市德雅路 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老办公楼三楼 电话:0731-84222979 13974835008

        八、网址:http://www.0731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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