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
软件工程硕士(MSE)学位研究生
2011年招生简章
(自主命题 自主考试 自主划线 自主录取)
一、吉林大学简介: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重点大学,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学校现任党委书记陈德文教授、校长展涛教授,均已被列为中央管理。
吉林大学由原吉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大学合并组建而成。合并前的六所学校,都有着光荣的历史。合并后的吉林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军事学12大学科门类。有本科专业12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8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9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0个;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覆盖17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现任教师6369人,其中教授1484人,博士生导师1032人。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18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8人。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首席专家5人,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奖获得者25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入选者18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59412人,其中博士生、硕士生19080人,留学生1332人,成人教育学生20233人。
二、软件工程硕士专业领域方向:
电子政务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电子商务信息化、IT项目管理、法律事务信息管理、电力信息化、现代教育工程、经营管理信息技术、软件工程、软件与网络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工程技术、金融信息工程、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现代物流技术、传媒技术、交通运输信息工程、卫生事业信息管理与临床评价、疾病预防与控制、人口发展与妇儿保健、疾病预防与控制、人口发展与妇儿保健。
三、培养目标:
按照培养方向,针对行政、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需要,培养具有较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和高层次的管理人才;系统地掌握知识和技能,并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掌握解决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化手段,具有独立担负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士学位(原所学专业和年龄不限),其中没有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录取总数的10%)。
3、较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软件开发或软件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
五、报名及报名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打印《攻读软件工程硕士学位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两份,并请本单位人事部门(在校生请教务处)在照片和考生所在单位意见处盖章。应届毕业生考生须经所在学校教务处同意并出具能否获得学士学位证明。
第二阶段:现场照相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请登录“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网址:WWW.0731GEDU.CN”查询,资格审查时, 须携带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考试费(每科200元,报名后不退报名考试费)。
六、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科目为数学基础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考试共4门。其数学基础能力测试和英语运用能力测试为一张卷,每门100分,满分为200分,考试采用标准化试题,考试时间3小时。命题依据《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数学考前辅导教程》、《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英语考前辅导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
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为《程序设计》,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参考书目:《C语言程序设计》第三版谭浩强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专业综合考试由吉林大学组织专家小组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专业综合考试地点设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
七、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
八、录取
单独考试工程硕士的录取分数线由吉林大学自行划定,达到吉林大学录取分数线并通过面试者,择优录取。
九、培养与管理
1、培养模式:采用非全日制,在职学习形式。
2、学习年限:三年,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4年。上课时间为节假日。
3、学员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学分修满可转入硕士论文阶段,硕士论文在导师
指导下进行,实行双导师制。
4、录取为工程硕士的考生,入学前必须就培养等有关事宜签定委托培养协议书。
十、培养费用
1、三年(全程)培养费用36000元,需一次性交清。
2、报名、书籍等杂费按实收取。
十一、学位授予
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的学分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家承认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十二、地址:长沙市德雅路 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学院综合楼
十三、 电话:0731-84222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