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相关工作流程
序 |
内 容 |
工作要求 |
责任者 |
时间 |
1 |
开题报告 |
相关规定详见我院《MPA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规定》。 |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和中科院MPA教育中心 |
第四学期 |
2 |
答辩资格审查 |
申请人填写“答辩资格审查表”,交到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由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统一到中科院研究生院相关处室办理答辩资格审查手续。 |
申请人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和中科院MPA教育中心 |
3月1-28日 |
3 |
交定稿学位论文 |
1、申请人将定稿论文从封面开始到致谢按照论文写作要求及顺序整理成一个文档发电子版至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公布的邮箱内,必须检查好页码。 2、将论文的版权声明和原创声明申请人签字后邮寄到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 |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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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匿名评阅 (即同行评阅) |
详见“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流程”。 该同行评阅专家不参加所评阅学生的答辩会。 |
申请人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中科院MPA教育中心 |
答辩前3周 |
5 |
指导教师撰写评阅书 |
指导教师就论文的选题、文献综述、新意、写作规范、不足之处等作出综合性评价。 |
指导教师 |
答辩前 |
6 |
论文答辩 |
答辩委员会由3或5人组成: 1、 答辩会委员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2、 答辩会主席应具有硕导资格; 3、 导师可列席,但在委员评议及投票时应回避; 4、 答辩委员会出具3份“论文评阅书”; 5、 答辩委员会作出书面决议; 6、 答辩秘书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 7、 委员不能委托他人或以通讯方式投票。 |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和中科院MPA教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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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向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与中科院MPA教育中心交材料 |
1、 “授予专业学位硕士人员登记表”。 2、 2寸彩色照片1张(用于学位证书)。 |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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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交电子版论文 |
请上网查询” |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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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MPA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1、审议建议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的材料; 2、作出建议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或修改论文、重新答辩的决定。 |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中科院MPA教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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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报中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材料 |
报送上会材料:用A4纸复印30份填写完整的“建议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名单”。 |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和中科院MPA教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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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报学位办存档材料 |
报送建议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存档材料 1、“MPA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书”(包括指导教师和同行专家的评阅书)原件各1份; 2、“MPA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报告书”和“MPA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书”原件各2份; 3、“MPA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会记录”1份; 4、“建议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报告书”的文本和电子版各1份(后附“建议授予专公共管理硕士业学位人员名单”); 5、报学位办2本学位论文(另报图书馆1本学位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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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1、审议上报的建议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的材料; 2、作出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决定; 3、作出撤消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 4、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有争议的其他事项。 |
中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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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领取学位证书及转学位档案 |
1、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和中科院MPA教育中心到学位办领取学位证书及学位档案; 2、学位获得者到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领取学位证书; 3、MPA教育中心转学位档案(应加印密封)。 |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和中科院MPA教育中心 |
毕业典礼后 |
14 |
报送学位办的材料 |
MPA研究生数据库文件(电子版)。 |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和中科院MPA教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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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格从下载处下载。
2、申请人应提前上网站关注各阶段工作要求。